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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柳生物质颗粒燃料

简述信息一览:

节能节水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从事财税〔2009〕166号文件规定目录内项目的“煤改气”企业,依法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属年度2016年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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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根据该政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新办企业,特别是投资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环保、节能节水工程,可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精髓在于,企业可在前三年免税,接着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直接为企业节省了约20%的利润空间,助力企业扩大规模、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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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企业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符合规定比例,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其取得的收入将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综合利用资源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目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类型包括:免税收入、减免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抵减应税所得额、抵减应纳所得税额。资源综合利用属于减计收入类,高新技术企业属于优惠税率类,因此可以同时享受。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没有地域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中“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这是全国实行的,地方没有权力进行扩大或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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